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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会200亩农田改种林木三村官拒签整改书樟叶苹婆

时间:2022年07月21日

广东:新会200亩农田改种林木 三村官拒签整改书

5月20日消息:春耕刚过,在广东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龙泉村,一边,嫩绿的稻秧已经整齐插在农田里;而另一边,一片片葱郁的树林镶嵌在稻田中,旁边便竖立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醒目标识牌,上书的“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中明确规定: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在当地一片面积达285.11公顷(约合4277亩)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至少近200亩被部分村民种植林果。2012年至今,睦洲镇政府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但效果甚微。有官员表示,国土部门无权强行要求村民拔树。

林边稻田减产三成。 龙泉村位于睦洲镇西南部,地处江门市与珠海市交界处,人口4800多。除去人均4分的口粮田,余下的农田多流转给给大户或外村人。2012年,全村土地发包收入达230余万元。  村民张叔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2008年左右,有部分村民开始在基本农田保护区里开办花木场,导致“周边水稻见阳不好,每到收获季节,田里的老鼠增多,到处乱窜,水稻减产近三成”。

成片的树木穿插在稻田中,部分农田的田埂上也种有林木。就在农田旁,“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标识牌赫然在目。该标识牌设立于2011年12月6日,保护范围面积285.11公顷。  据当地村民介绍,早在2010年2月,龙泉村委会就曾贴出公告称:接上级通知,凡是村民口粮田、经济田(即全村所有水稻田和田间道路),全部禁止种树木、办苗圃。不过,这则公告并未起作用,村里占用基本农田种树的现象依然继续存在。

至于为何明知违规却仍要占用农田种树,有村民表示,种植水稻,一年下来,除去口粮,就剩不下多少了,“种绿化树经济效益要好很多。” 三村官拒签整改书  有村民向南方农村报记者反映,龙泉村村干部也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种树的行为。对此,2012年8月,睦洲镇政府曾进行调查,认为村民反映村干部占用农田种绿化树的情况不属实,只是个别村干部为了增加收入在自家责任田种了绿化树,镇农业办公室已经责令其整改。2012年10月、11月,睦洲镇政府两次回应村民:国土所、农业办已依法依规向违规种树的土地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书》。

朱华炳曾是龙泉村文书。2013年3月18日,他收到了睦洲镇相关部门发来的《整改通知书》。不过,他拒绝签收。在一份《申辩书》中,朱华炳称,其承包田中的苗圃区是其大哥朱坚强经营的,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清楚。

朱坚强承认上述《整改通知书》中所提及的苗圃区绿化是由他种植的,占用的是朱华炳家的口粮地。他表示,苗圃区占地20余亩,种树已近3年,“这些地都是本地农民租给我的。”

龙泉村另一位时任村官李卫能也收到了要求其清理农田内树木的《整改通知书》,他也拒绝签收。“《整改通知书》提到的苗圃不是我在经营,而是村民李国恒。”他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其将口粮田转租给了李国恒,“至于李国恒如何利用农田,我并不过问。”

龙泉村原支委高瑞威也拒签了镇相关部门发来的《整改通知书》。他表示,《整改通知书》中提到的8亩苗圃是他所经营,但并非基本农田保护区,而是属于一般农田,“该地撂荒近10年,我通过竞标方式,以每年每亩450元的价格从村委会承包而来。”

今年3月底,龙泉村“两委”干部在一周时间内,相继以“个人原因”向睦洲镇政府提交了辞职申请。虽然村委会成员辞职仍待村民会议决定,但龙泉村原班子成员已经都撂了挑子。目前,睦洲镇党委委员吴社旺成为龙泉村支部代理书记。 未对耕地造成破坏。

睦洲镇副镇长黄财盛告诉记者,经调查,龙泉村确实存在村民占用基本农田种树的情况,涉及面积近200亩,“去年11月,镇有关部门已经向该村10名村民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改作苗圃的违法行为,并于2013年3月底前恢复土地原状;2013年3月15日,镇里又向时任村干部的朱华炳、李卫能和高瑞威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不过3人以土地目前不是由其经营等为由,均拒绝签收。”而按照朱华炳的说法,在睦洲镇,龙泉村占用基本农田种树还不算严重。

2013年1月31日,江门市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受委托到龙泉村,对被种植苗木的“柠檬洲、三角围、老林围”等地块共120亩地进行实地检测,给出的鉴定意见为:“上述地块因现种植条件改变了土地原来的形状,但未对耕作层构成破坏,不属于破坏耕地范畴。”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分局纪检组长洪长炼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均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但因为龙泉村民占用基本农田种树尚未构成破坏耕地,因此国土部门只能下发通知责令其自行整改,无权强行要求村民拔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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